哪些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
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:
(一)故意犯罪的;
(二)醉酒或者吸毒的;
(三)自残或者自杀的。
国务院关于修改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的决定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)
本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。
醉酒标准按照《车辆驾驶人员血液、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》(GBl9522—2004)执行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、医疗机构等有关单位依法出具的检测结论、诊断证明等材料,可以作为认定醉酒的依据。
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若干规定(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)
自 2013年 4月 25日起执行。
1、《条例》第十六条第(一)项“故意犯罪”的认定,应当以司法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结论性意见为依据。
2、《条例》第十六条第(二)项“醉酒或者吸毒”的认定,应当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。无法获得上述证据的,可以结合相关证据认定。
上一条:
同一工伤事故兼有民事赔偿的如何处理
下一条:
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医疗待遇有哪些